一、孕早期:13周前建册是关键
按照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规范(2026年),孕13周前应建立《母子健康手册》并进行第一次产前检查。检查内容包括一般体检、妇科检查和血常规、尿常规、血型、肝功能、肾功能、乙型肝炎等实验室检查,有条件的地区还建议进行血糖、梅毒血清学试验、HIV抗体检测。规范强调要开展孕早期生活方式、心理和营养保健指导,特别避免致畸因素对胚胎的不良影响,并督促进行产前筛查和产前诊断。
二、孕中期:两次健康管理
孕中期分别在孕16至20周、21至24周各进行一次健康教育和指导,通过询问、观察、一般体格检查、产科检查、实验室检查对孕妇健康和胎儿生长发育状况进行评估,识别需要做产前诊断和转诊的高危重点孕妇。对未发现异常的孕妇,除生活方式、心理、运动和营养指导外,还要告知和督促进行预防出生缺陷的产前筛查。
三、孕晚期:自我监护与自然分娩准备
孕晚期在孕28至36周、37至40周各进行一次健康管理,开展孕产妇自我监护方法、促进自然分娩、母乳喂养以及孕期并发症防治指导。对随访中发现的高危孕妇,应根据就诊医疗机构的建议酌情增加随访次数,必要时及时转诊。
四、产后访视与42天检查
产妇出院后1周内,基层医疗机构会上门进行产后访视,进行产褥期健康管理,加强母乳喂养和新生儿护理指导,同时处理母乳喂养困难、产后便秘、痔疮、伤口恢复等问题。发现产褥感染、产后出血、产后抑郁等问题的产妇应及时转诊。产后42天,正常产妇到基层医疗机构做健康检查,评估恢复情况,并进行心理保健、避孕、纯母乳喂养6个月、营养等方面的指导。
五、给准妈妈的提醒
规范的孕期管理是母婴安全的第一道保障。这些服务由基层医疗机构免费提供,准妈妈应尽早建册、按时产检、如实反馈身体状况,有异常及时就医,不自行用药、不轻信偏方,用科学态度迎接新生命。
仅供参考,具体请咨询专业人士。